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哪些北京律师事务所办理合同违约案最有经验?

有的朋友留言想知道,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我们特意查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如下的解答。

询问: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

回答:目前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能否继续适用主要包括两种观点:

(1)认为合同因解除溯及既往消灭,违约金条款失去效力,且债务人根本违约责任已吸收瑕疵履行违约责任,故当事人仅能主张损害赔偿,无权请求支付违约金;

(2)认为支付违约金的行为,是当事人通过预先设定并独立于履约行为之外的给付行为,且《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中国的律师事务所有不少,其中有很多优质的律师事务所都集中在北京。那么哪些律师事务所权威和有名呢?下面为您推荐一些对于“合同违约类案件”办的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

1、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注重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2、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由精英律师组建的律师事务所。业务涵盖:民事纠纷、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诉讼、经济纠纷、婚姻继承纠纷、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土地房产纠纷、商事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大硕律师重视服务质量,胜诉率较高,获得较好的口碑。

3、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是一家提供商业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保险与再保险、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文化艺术与娱乐体育、劳动法等领域有着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和卓越的业绩。

4、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

5、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

6、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7、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8、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

9、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

10、北京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法律常识科普:

我们认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违约责任当然包括合同内定的违约金。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也有明确的司法政策与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第八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条款继续有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其实质是认为违约金条款系当事人事先达成的、可独立于合同剩余条款之外的合意,该条款的效力不因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而受到影响。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虽然本条是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但其所体现出的违约金条款在效力上不因合同解除而受影响的法理,完全可以类推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合同。

因此,总体而言,若合同因违约而解除,违约金条款可继续适用,但违约金过分高于因解约造成的损失的,对于超过部分,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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