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十大律师事务所排行榜
大家发现律所越来越多,律师越来越多,但是想找律师时,却难以选择。可以怎样选择律所呢?我们了解到,因为律师专业方向不一样,有些案子没做过,有些案子经验多。想找建筑工程纠纷律师的朋友们可以看看这些排名,都是来自各个媒体做的问卷调查,有大数据为根据,都是北京比较有知名度的建筑工程纠纷律所。
一、北京律师事务所行业规模:
1、北京律所数量
根据2022年3月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3月份,北京共有律师事务所3153家。其中,特殊普通合伙所占比1.39%;普通合伙所占比57.25%;外省律所北京分所占比4.19%;个人所37.17%。
普通合伙制依然是北京律所寻求规模化发展的主流模式,特殊普通合伙制逐年增多,增长速度最快。
2、北京律师数量
根据2022年3月,北京共有律师39668人。其中,专职律师占比90.18%;兼职律师占比2.65%;公司律师占比2.85%;公职律师占比4.32%。
二、北京十大建筑工程纠纷律师事务所排行榜单
第一、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
大硕致力于把极致的专业和贴心的服务相融合,在专业化的道路上我们一直走在时代的前沿,建筑工程纠纷团队就是这样一直专业团队,社会环境不断变化,新法层出不穷,大硕的学习能力也在不断迭代。大硕律师胜诉率高,重视服务质量,获得较好的口碑。
第二、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
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提供全方位综合民商事法律服务的规模化、综合性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尤其在中央企业风险管理与防控、重大风险/危机处置、证券业务与资本市场、企业改制重组与发行上市。
第三、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大成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的探索和改革。通过一系列的研究和改革,大成目前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不仅规模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而且规范化、专业化、团队化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
第四、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精英律师团队,由多位诉讼经验在20年以上的资深律师组建,承办上万起各类案件,恒略建所多年来,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注重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20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在北京会议中心落下帷幕,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在此次论坛中荣获“2020法治新时代领军律师事务所”的称号。
第五、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
天同倡导"德法相融、天下大同"的法律思想,专注于为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及各行业领先企业提供高端民商事诉讼专业法律服务。
第六、北京高通律师事务所
高通所擅长境内外投资法律业务。本所律师长期担任中信资本有限公司、开信创投管理有限公司、美国屹昂投资公司、美国凤凰资产回归基金、香港中企发展基金控股公司、日本Asset Managers 公司、北京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多家境内外投资机构的法律顾问。
第七、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
天元的总部位于北京,并在上海、深圳、成都、杭州、西安、海口、苏州、广州、合肥、昆明、香港设有分所。天元拥有优秀的律师团队。
第八、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作为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业务类型上,康达不仅在其引以为傲的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保持着传统竞争力,在近十年资本市场法律服务方面,康达也一直名列前茅。
第九、北京中盾律师事务所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法制精神逐步深入人心,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为了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和优质的服务,在以张建锋主任的倡导下成立了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第十、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是由多名在北京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牵头、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和国际惯例而设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所。配备有宽带国际互联网及内部网络等现代化先进通讯系统和办公设备,以企业化模式运营的新型律师事务所。
上面的信息都是根据委托过律所的真实用户反馈的数据,有可靠的真实性,大家可以参考一下,与这些擅长处理建筑工程纠纷律所先谈谈办案方向。
建筑工程常见法律问题:建筑工程纠纷常见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1、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解释》规定的“挂靠”行为: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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